2015广东东莞公办普高取消中考择校生

2015-03-27 10:21:06来源:广州日报

  东莞市教育局公布了《东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即“中考”主要变化有:继续招生符合条件认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但名额扩大到1800人,较去年增多300人;今年开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而与去年相同的是,今年公办五大校(即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市实验中学、东莞市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到校比例保持为50%。根据各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公办五大校及东莞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随迁子女人数均为10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异地中考政策,今年起对准备参加异地中考的随迁子女,除了须具有三年东莞市完整学籍外,其父母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在广东省参加社保年限提高到了两年。

  重读生不得报公办五大校

  根据市教育局的2015年中考招生政策要求,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东莞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不过,4类情况的考生在报考时有所限制。

  其一,有东莞市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公办五大校和东莞外国语学校这6所学校。

  其二,在初中应届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报考志愿时,均可报考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其三,在东莞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在东莞继续升学的,只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其四,在东莞就读的非莞户籍(含港澳)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其父、母至少一方为东莞户籍的,可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

  公办五大校名额分配到校

  今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名额分配的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比例保持为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数(不含面向城区招生部分)的50%,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初中,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时,在第一志愿填报上述5所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名额分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随迁子女招生名额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中考跟往年一样,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符合认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而且在招生名额上从去年的1500人,扩到了1800人。

  这些招生名额均面向全市招生,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以任意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额,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会考科目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出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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