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兰州中考高中对口分配政策条件公布

2015-04-21 10:29:28来源:兰州晨报

  2015年中考招生,城市四区包括师大附中、兰州一中在内的1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均拿出招生计划的60%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同时,兰州二十七中、兰州四中今年也拿出各自招生计划的40%参与对口分配。也就是说,城市四区今年有12所优质高中拿出3283名招生计划对口分配到88所初中学校,涵盖了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

  今年兰州市中考招生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参与分配的优质高中包括师大附中、兰州一中、兰炼一中、兰化一中、兰炼二中、兰铁一中、兰大附中、兰州二中、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兰州西北中学1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以及兰州二十七中、兰州四中两所市级示范性高中。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参与对口分配计划的1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时,在兰州市教育局划定的科目Ⅰ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等级达要求时,按统招志愿30%、统配志愿60%、自主招生志愿10%、补录志愿、择校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兰州二十七中、兰州四中招生录取时按统招志愿50%、统配志愿40%、自主招生志愿10%、补录志愿、择校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招生学校若统配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计划;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直接进入补录志愿录取。

  通过统配计划录取进入优质高中的学生与统招生待遇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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