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初三历史上册知识点归纳:《西欧庄园》

2019-04-17 15:26:30来源:网络

  为了帮助同学们备战中考历史,新东方在线中考网整理了《部编版初三历史上册知识点归纳:<西欧庄园>》,供同学们参考。

  一、庄园的领土与佃户

  1.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2.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一般每周要在直领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公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3.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保护。

  二、庄园法庭

  1.庄园还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这些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也不像现代法院那样随时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2.庄园法庭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基本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故缺席,也会被罚款。法庭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相关链接:

2019中考复习资料大全汇总
序号中考复习资料大全汇总查看详情
12019中考语文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22019中考英语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32019中考数学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42019中考物理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52019中考化学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62019中考政治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72019中考历史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82019中考地理复习资料大全(下载版)点击查看

  更多中考资料下载中考最新资讯中考录取分数中考体育等最新中考信息,请关注新东方在线中考网。

微信扫码加入【初中群】免费领取

6G初中全科学习资料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初中学英语资料大礼包合集

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动领取

初中资料
更多>>
更多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