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19中考录取的条件及办法

2019-05-30 12:30:33来源:网络

  2019汕头中考政策已经出台,新东方在线中考网整理了《广东汕头2019中考录取的条件及办法》,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录取的条件及办法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批次、按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1.录取条件

  (1)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生、扩招生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以上(含C级),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

  (2)录取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评定为B级以上(含B级),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在C等级以上(含C级)。

  2.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按平行志愿投档,以各学校招生计划为依据,按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1:1比例进行投档。投档前先将考生按学业考试各学科成绩和政策性加分合并成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数出现同分时按政策照顾“优先录取”对象优先予以录取后,再按考生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学业考试总分出现同分时再按考生综合素质等级从高到低(等级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进行排序;同分同综合素质等级考生按学科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学科间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如下:数学、语文、英语三科总分,数学,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然后根据排序情况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考生优先按其学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

  (2)公办普通高中扩招生录取严格按投档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扩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下80分以内;市一级学校扩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下100分以内。

  (二)自主招生

  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汕市教〔2018〕24号)精神, 2019年我市将扩大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凡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普通高中,可自行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其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生一经自主招生录取,将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省、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三)五年一贯制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5号)精神,今年五年一贯制招生继续按三种类型招生,第一种为“全省统考”,第二种为“指标到市”,第三种为“公费定向”。

  1.全省统考

  全省统考已于4月13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并将由省考试院统一录取,统一向社会公布。

  2.指标到市

  (1)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8﹞37号)精神,今年市教育局继续委托汕职院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专业名称“小学教育”),学生毕业后,按照与所在县(区、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和当年就业政策的要求,由招考生源计划县(区、市)教育局会同编办、人社和财政等部门依据当年定向师范生毕业人数,按照有编有岗、面向乡村小学及教学点、兼顾就近方便的要求,合理安排定向师范生任教岗位,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报批手续,取得公办教师编制身份。定向师范生毕业上岗后,服务期不少于6年。汕职院的“小学教育”专业,报考对象应具有金平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户籍、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级以上、且经汕职院面试合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录取时由市招生办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有关区县招生计划1:1的比例,在经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汕职院录取,投档时间在我市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之前实施。

  (2)由省直接安排到我市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湛江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我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一类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填报,录取时由市招生办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院校招生计划,以及院校提出的面试、术科考试等(部分专业须参加院校组织的术科考试或面试,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或登陆各院校网站查阅)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相关院校录取,投档时间在我市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之前实施。

  3.公费定向

  由省直接安排到我市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招生任务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小学教育”专业。

  (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潮南区和南澳县招生,凡具有潮南区和南澳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达到B等以上者可以报考。

  (2)“小学教育”专业面向潮阳区招生,凡具有潮阳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达到B等以上者可以报考。

  录取时在填报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志愿并经院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由市招生办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办法,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录取,投档时间在我市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之前实施。根据省的规定,“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分数线应达到生源地省或地市一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小学教育”专业录取分数线应达到生源地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

  4.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志愿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其他指标到市院校及专业可兼报。

  5.考生一经录取为2019年指标到市或公费定向五年一贯制高职大专新生,不得弃录,不得参加下批次我市统一组织的省、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四)中职学校的录取

  1.生源充足的中职学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录取。

  2.中职学校的招生录取必须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各级各类中职学校依据分级负责、分类操作、简化手续、分段实施、多次录取的原则,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从统一的初中毕业生数据库中录取新生。

  3.中职学校招生由市招生办投档,学校组织录取。

  (五)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有条件的高中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收特长学生应增加相关的专业术科考试。特长生的招录,由各区县招生办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招考方案,报市招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各类学校录取及送审时间安排

  汕头市2019年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分三批进行录取。

  1.提前批。分别按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五年一贯制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提前批在全市统一组织的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之前进行。

  2.第一批。全市统一组织的省、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别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的顺序分层次进行投档录取。

  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招生办应按市招生办的要求,在指定时间上报普通高中录取数据。

  3.第二批。各类中职学校秋季第一阶段录取时间为7月19日-28日,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时间为9月4日-7日。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招生数据的准确性,8月22日,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将清空已被录取但未注册的中职学生数据。

  秋季第二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2日-11月20日,未完成招生计划或生源不足的中职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包括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办理录取手续,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时间为11月22日-24日。

  (七)录取通知书管理

  全市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市招生办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由录取学校或由中考报名点发放给考生。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区县招生办加盖公章,并确定发放办法,其中被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发放。

  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印制并发放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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