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0中考招生政策

2020-05-19 19:13:54来源:西安日报

  各地2020中考招生政策陆续出台,新东方在线中考频道整理了《陕西西安2020中考招生政策》,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仍分为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根据普通中学有关建设标准,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定向生指标重点向“+校”、

  提质学校的初中倾斜

  我市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去年实现职普比4∶6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落实政策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提质学校和创优学校的初中倾斜,将指标分配计划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定向生招生生源范围: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为本区内初中学校。五区二县要根据区域实际,将辖区内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特长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政策,严格审核招生学校的资质、招生范围和录取标准,其招生名额要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特定班、特色班和国际课程班按照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招生。各类特色课程班、国际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各类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含在各校总计划内。

  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后

  方可跨区域招生

  加强跨区域招生资格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管理,探索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在城六区跨区域招生。城六区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后,方可跨区域招生。各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中,与统招计划一并申报,并与其在本市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同时公布。城六区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转为城六区计划录取。

  加强对五区二县招生计划执行过程全程监督,各区县要严格监管,责成辖区内学校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总计划;所有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变更须经区县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招生录取结束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市教育局上报计划执行情况。

  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城六区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

  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可填报教职工所属大学附属中学志愿。市教育局强调,要尊重考生意愿,维护考生权益。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在录取过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中等职业学校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考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7月17日至19日笔试

  5月18日,市教育局下发《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记者获悉,今年八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时间为7月19日,九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笔试科目时间为7月17日至19日。

  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

  《意见》指出,初中学业水平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对象为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和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19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八九年级学生为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八年级学生考试笔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科目中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全省笔试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

  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全市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按照相关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单科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九年级考试时间具体安排为:7月17日语文、数学笔试;7月18日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笔试;7月19日化学、历史笔试。

  7月19日下午为八年级笔试时间。八年级学生参加的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在6月底前进行。

  九年级学生参加的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在5月底前进行。九年级学生参加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6月底前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

  均达到C等级以上准予毕业

  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在省教育厅指导下,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我市全面推行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各类特长生)均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考试权利。

  严禁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

  《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区招生。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不调剂志愿

  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两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不调剂志愿。

  公办民办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所有普通高中要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市域内进行招生。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区招生。

  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特色班和特定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严查空挂学籍现象

  各区县和开发区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区县和开发区、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区县和开发区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各区县和开发区要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市级统一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本文关键字: 2020西安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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