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区2019中考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9-06-03 17:06:30来源:网络

  为了方便中考生和家长报考,新东方在线中考网整理了《浙江金华市区2019中考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金华市区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各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了做好金华市区(以下简称市区)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金华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金华市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金市高招委〔2019〕2号)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 市区户籍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2. 非市区户籍学生除符合市区户籍学生报考条件外,要求在市区有完整的初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学籍。

  3.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4. 金华艺术学校和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条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7-9日。

  凡2019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19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

  (三)报名地点

  在本市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跨区就读)可在所在毕业学校报考。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和非市区学校就读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考。非市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县(市)报考,欲在市区报考的,须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审核,可在就读学校报考。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考生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非本市区户籍考生还需提交所在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审核表);往届生和社会青年还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无证明”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 由各区运用计算机进行对考生肖像信息统一采集。

  4. 报名序号编码方法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另发)。

  三、考试安排

  (一)文化科目考试

  1. 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1、12日:

  6月11日 上午: 语 文 9:00-11:00

  下午: 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填报志愿) 15:30-16:00

  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区教育局认可,可以免英语听力测试,考生的英语科目成绩按《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相关公式计算。

  2. 文化科目考试组织

  考试由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考点监考工作人员(包括流动监考、场外监考人员)由市教育考试院牵头,三个区统一交叉调配,组考工作要求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另发)。

  各区教育局要按照试卷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试卷保管室的建设,认真落实试卷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

  3. 文化科目试卷评阅

  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文化科目评卷工作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评卷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分担,评卷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则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

  (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金华市教育局有关实施细则进行。

  (三)信息上报、合成与发布

  各区教育局必须于5月25日前将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听力残疾考生的信息库(均含报名序号)报市教育考试院。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顺序

  录取分为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金华一中、金华二中、汤溪中学、艾青中学);第二阶段为其它普通高中(金华六中、金华八中、宾虹中学、孝顺中学);第三阶段为“3+2”计划的学校、普通中专。民办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按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班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提前招生,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二)填报志愿

  考生填涂《志愿卡》时间安排在6月12日下午英语科目考完后进行。考生可填报三阶段学校志愿,每个阶段最多可填报三个学校;填报中专(含“3+2”)学校的,每校可选填两个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及志愿顺序应充分体现考生和家长意愿。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段内,允许考生将《志愿卡》草稿(考生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和《金华市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带进教室,其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误导和干预。《志愿卡》经考生签名后当场上交,由监考教师清点后密封,与英语试卷同时上交试卷保管室。密封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各区于6月13日上午10时前送市教育考试院录入相关信息库。

  《招生计划》、《填涂说明》等将在金华教育网中公布。

  实行自主招生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不列入填报志愿范围,由学校根据考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有关规定自主录取。

  (三)录取原则

  1. 必须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升学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 普通高中在达到文件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市区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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