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启事

2019-12-17 15:15:50来源:深圳教育局

  新东方在线中考频道整理了《广东深圳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启事》,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的要求。主要措施有:

  一、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二、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积极完善客观真实、方便运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扎实开展评价工作。

  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各市要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确定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选择有条件的若干个市从2017年或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试点。

  我局对中考中招改革高度重视,通过充分调研,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了《深圳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中学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的意见,并不断修改完善。我市的《实施方案》有以下特点:一是落实了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如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规定的科目“全科开考”,并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二是遵循教育规律,注意防止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注意控制录取计分科目和总分值,生物、地理科目在初二学完即考,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用等级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将平时成绩纳入总分等;三是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从2018年开始逐步减少直升生招生,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逐步提高指标生分配比例,以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在招生录取方面支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8年1月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szzb-zk@sz.edu.cn。

  2.传真:82294042。

  3.邮递信件: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5室。邮政编码:518029。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0日

  深圳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发展素质教育,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推动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合理导向,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深圳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人才培养选拔方式。

  (二)改革目标。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用于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命题内容,提高命题质量。试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宽度和广度,试题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推进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4.考试时间。八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地理、生物两门科目的文化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本文关键字: 深圳中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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