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西藏中考招生考试实施政策

2020-06-08 16:06:51来源:网络

  2020西藏中考招生政策已经出台,新东方在线中考频道整理了《2020西藏中考招生考试实施政策》,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2020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藏政发〔2016〕4号)、《关于印发我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的通知》(藏教厅〔2018〕6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完善全区考试招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确保初中学考质量,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初中学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8年修订)》所设定的全部科目,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为考试科目(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考查科目。同时选考语文和藏语文的,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2020年,2018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第三条 考试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各地(市)考试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自治区提出考核标准和要求,由地(市)考试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负责具体实施。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对初中学考各环节负有监督、配合、宣传、舆情处置等责任。

  第四条 初中学考是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区内普通高中、区内外中职、区内成人中专及在藏招生的其他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必须依法依规依纪依策治考,保证考试的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初中学考报名工作由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初级中学负责具体实施;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报名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 承担报名工作的单位须设立报名点并明确负责人,要遴选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报名表格填写和使用、软件操作及考试招生业务、经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报名点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流程、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 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报名对象

  (一)全区初级中学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2018级在校学生(含因休学等原因转入2018级的学生);

  (二)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就读区外初级中学2018级需参加2021年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在校学生(含因休学等原因转入2018级的学生);

  (三)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需获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书者或参加我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者均须参加初中学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级中学2018级以外的其他在校学生;

  2.已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及以上学籍或学历的学生;

  3.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尚处于禁止参加教育考试的受处理者;

  4.因触犯刑事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九条 报名(注册)办法

  (一)考生报名须准备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已办理考生)原件,《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在校学生须提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籍证明(须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区内学籍已认领的考生无须提供学籍证明),农牧民子女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农牧民子女情况登记表》。报名表和农牧民子女情况登记表可从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下载。

  (二)区内在校学生采取网上集体填报信息和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方式报名,报名点经地(市)考试招生机构确定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在校学生采取网上集体填报信息和学校确认的方式报名,报名点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考生包括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在内地就读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等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和户籍所在(或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市)考试招生机构确认的方式报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完成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地(市)考试招生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信息,由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收集整理考生学籍证明、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三)在各地(市)、西格办、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西藏民族大学设立考点,其中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西藏民族大学设立借考点。

  (四)各地(市)通过援藏项目送到内地上学的初中代培生,必须由派出地(市)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可在派出地(市)考试或借考点借考。

  (五)借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该表可从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是否属于借考由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报名数据自动判断,无需考生手动申请;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社会考生借考资格,审核合格的借考生名单由地(市)考试招生机构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8月10日前对外公布。

  (六)借考点只受理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和援藏项目代培生借考,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在西藏民族大学考点参考不属借考;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学生在本校参考不属借考;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和西格办考试不属借考。

本文关键字: 2020西藏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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